云南中医学院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及报名表
一、 日期及地点
2009年12月2日至4日在呈贡校区田径场举行
二、 参加人员
学生:我院在校本、专科、研究生、留学生、自考生(含旁听生)、
教职工:学院教职工(含临时工)、邀请学院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教职工参赛。
教工分两个组别。
教工一组
男40岁以下(含40岁)
女35岁以下(含35岁)
教工二组
41岁以上(含41岁)
36岁以上(含36岁)
以身份证年龄为准
竞赛项目
1、 学生组:
男子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110米栏(栏高0.914米,栏间距8.7米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7.26千克)、三级跳远。
女子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100米栏(栏高0.840米,栏间距8.5米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千克)。
2、 教工组:
教工一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男子7.26千克、女子4千克)、同舟共济(五人一组)、50米二人三足跑 。
教工二组:
(1)50米自行车比赛(慢速)
(2)1分钟投篮比赛(进球数)
(3)跳绳计时比赛
(4)铅球(男子7.26千克、女子4千克)比赛
(5)立定跳远比赛
(6)心心相应
(7)滚铁环、打陀螺
四、参加办法
1、学生以班级为单位,教工以分工会为单位参加比赛。
2、每人限报2项,每项限报2人,并可兼报接力、集体项目; 3、接力:每单位每项限报1队。
3、某项少于3人时,不设项;在某一项上,只有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参加,不设项
五、 规则
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2009年田径竞赛规则
六、 录取名次
(一)个人
1、学生组每单项按成绩取前8名。并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报名人数在3——7人时,只录取前三名,并按4、2、1计分;教工组每单项录取前六名,按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报名人数在3——5人时,只录取前三名,并按4、2、1计分。
2、接力项目加倍计分
3、凡破校记录者加分5分。
(二)团体
1、学生组团体取前八名,教工组团体取前三名。
2、计分办法: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单项中得分总和计算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得分相等,以破记录、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余类推。
七、 报名
各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报名表交各二级学院、研究生部和各分工会,各二级学院、研究生部和各分工会收齐报名表后在20日转交系部办公楼104室。
八、 其他
1、径赛检录提前25分钟,提前10分钟将运动员带入比赛地点。
2、田赛检录提前30分钟,由田赛裁判员检录和带到比赛场地。
3、如运动员在某一项上无故缺席比赛,则该运动员的后继项目一律取消比赛资格。
4、4X100、4X400米接力提前一个比赛单元将接力人员名单交到编排记录处。
5、竞赛日程另发。
九、 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云南中医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(公共课程部代章)
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
附:运动会报名表点击下载
报名表.xls
|